“从受理到结案,不超过24小时”宜丰县行政复议办公室高效办理复议案件,通过行政调解,申请人在案件受理当日便撤回复议申请,实现案结事了,凸显我县行政复议高效便民。 2022年4月24日,宜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申请人杨某通过邮寄方式寄来的行政复议申请。杨某称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是否受理申请人的投诉举报,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受理此案后立即联系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相关情况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反馈。 通过宜丰县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及时对接,在了解到对申请的投诉举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已经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受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只是因疫情影响受理通知无法及时送达才导致了误会的产生。宜丰县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当即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重新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受理通知后,申请人第一时间撤回了复议申请并向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和感谢。 该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到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在当日就做到了案结事了,以化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实质问题为侧重点化解纠纷,是体现我县行政复议高效便民的一生动实例。 |
主办单位: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 版权声明
备案编号:赣ICP备170064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