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投稿邮箱:mailjxzfw@163.com
首页 | 头条 | 要闻 | 高层 | 政法 | 扫黑除恶 | 队伍建设 | 全国动态 | 市县动态 | 党风廉政 | 法学会 | 法院 | 检察 | 公安 | 司法 | 政法文化
中国长安网 江西政法网群: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丨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传统丨与历史同步伐、与时代共命运丨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
法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 > 内容
祠堂内,两年轻人握手言和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 作者:周灿 高越 徐雯 记者廖世杰 时间:2026-06-03 浏览字号:[ ]

法官上门解纷(图/受访单位提供)

“你们还年轻,以后的路还长,别让这一次冲动,成了心里一辈子的疙瘩。”近日,在吉水县枫江镇一座古老的祠堂内,两名年轻人在法官、村干部与家族长辈的共同见证下握手言和,一起因琐事引发的斗殴侵权纠纷画上了句号。5月28日,记者从吉水县人民法院枫江人民法庭(以下简称“枫江法庭”)获悉,该庭摒弃机械办案思维,将调解现场“搬”进乡村祠堂,通过“法理情”融合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还给两名冲动犯错的年轻人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互不相让起冲突

2025年12月12日傍晚,吉水县某奶茶店内,两名年轻人因琐事发生激烈争执。一方是在校未成年学生,另一方是刚满十八周岁的青年。年轻气盛的二人互不相让,最终发生肢体冲突。

事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认定双方均有过错。考虑到原告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不予行政处罚;刚成年的被告因未能约束自身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尘埃落定,可后续的民事赔偿事宜却让矛盾再度发酵。

原告母亲心疼孩子,情绪激动。在她看来,儿子脸上的伤“很吓人”,对方必须给个说法。而被告对侵权责任认知不足,又心存抵触情绪,拒绝调解。这起看似简单的侵权纠纷,陷入了“解不开、判不好”的僵局。

“不能一判了之”

“基层法庭的职责,不仅是定分止争,更是治病救人。”枫江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张维告诉记者,简单地判决难以真正消融双方的情绪隔阂,还极易埋下次生矛盾隐患。

“不急着判,先试着调。”秉持这一办案理念,枫江法庭立足吉水县深厚的宗祠文化底蕴,打破“坐堂审案”的传统模式,依托“众厅法庭”机制,将调解阵地前移至乡村一线。

针对被告的抗拒心态,法庭干警耐心释法明理,细致讲解斗殴行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侵权赔偿的法定计算标准,引导其意识到对自身行为负责的重要性,认清过错、理性面对。针对原告家属的诉求,法庭主动下沉村组,联系村干部与原告亲属,将调解地点选定在村内祠堂。

相较于庄严肃穆的审判法庭,祠堂兼具乡土温情与宗族公信力,在这里讲理议事,群众更易放下戒备心、倾听劝解。法官现场厘清双方过错责任,明确法定赔偿范围,耐心讲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引导原告家属理性维权。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

“孩子刚满18岁,人生的路还很长,这次的教训足够深刻。孩子受了伤,我们也心疼,但是维权要理性。”张维组织双方调解。

法理明底线、情理暖人心、乡情促和解。在多重疏导下,双方态度逐渐软化。被告主动向原告及其家属诚恳致歉,深刻反思自身冲动行为;原告家属亦体谅对方年轻懵懂,主动降低赔偿诉求。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000元。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吉水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理这类涉民生案件,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既要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更要传递司法温度、化解群众心结。该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化“法理情”融合调解理念,以柔性司法化解刚性矛盾,以有温度的司法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主办单位: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 版权声明

备案编号:赣ICP备17006429号-1

声明:江西政法网 © 版权所有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