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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报道渝水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用心巧解军属“心头事”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未知 时间:2026-06-03 浏览字号:[ ]

江西新余是一片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热土,“双拥模范城”是这里的一张亮丽“城市名片”,拥军优属故事经常在这里上演,让“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优良传统在渝钤大地上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我要起诉。”不久前,罗某拿着一沓材料来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向工作人员说道。

渝水法院开展巡回法庭审判

原来,罗某为某学校食堂窗户安装防鼠网时,不慎摔落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赔偿问题与学校引发纠纷,罗某诉至法院。

得知罗某的儿子是一名现役军人后,渝水区法院高度重视,及时立案。

“案情简单,但处理却不能马虎,要切实维护好军属的合法权益,不能让军属受委屈。”渝水区法院决定,启动涉军属维权“绿色通道”,对该案进行先行调解。

“罗某自己的责任更大,且他提出的赔偿费用太高,我们无法承担。”某学校负责人李某在电话中跟承办法官刘宇星抱怨道。

渝水法院邀请退伍军人参与案件调解

为迅速化解纠纷,渝水区法院决定启动“法院+退役军人”调解机制,邀请一位经验丰富、为人热忱的退役军人调解员老刘,参与该案的调解。

“战友的家人就是咱的家人,有什么事情慢慢说。”调解当天,老刘这句开场白,让罗某倍感亲切。

“我是帮学校做事才受伤的,右手恐怕以后也干不了重活了,这次住院更是把家里的积蓄都花光了,唉!”罗某叹气道。他说,每次接到儿子的电话,总是报喜不报忧。“就怕在部队的儿子担心我们。”罗某的眼神中,满是为人父母的牵挂和疼爱。

“罗某这次受伤,主要责任应由他自己承担。我们同意给罗某合理的补偿,但无法满足罗某的全部诉请。”李某态度坚决。

看到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刘宇星和老刘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

“我们的诉请要合情合理,依法有据。”

“结合事件的具体情况,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

老刘循循善诱、苦口婆心做工作,引导双方放平心态、理性协商,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互谅互让,共同寻求最佳的纠纷化解方案。

刘宇星则立足法律层面,逐一向双方梳理案情脉络、精准释明法律责任,耐心引导双方平衡对赔偿金额的心理预期。

“对于依法有据的诉求,我们坚决支持。同时也要兼顾罗某的实际困境,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承受能力与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既让罗某的生活有保障,也让学校后续办学无顾虑。”刘宇星与老刘分工协作,一边以“情”动人,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边以“法”明理,坚守公正司法底线。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后,双方原本僵持的态度逐渐缓和,此前的分歧也在一次次沟通中慢慢消融。最终,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某学校自愿一次性赔偿罗某3.8万元。

至此,该案得以顺利审结,罗某的“心事”得以化解。

渝水法院走进驻军部队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授课

法徽映军徽,鱼水情谊深。为军人军属解一案,就是为强军之路添一砖,近年来,渝水区法院为了强化拥军优属工作,创建涉军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对该类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同时聘请退役老兵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纠纷的调解,将“法徽红”与“迷彩绿”紧密融合,让更多涉军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司法担当筑牢强军之基,用法治温情守护军民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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