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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泗沥人民法庭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企业法治意识为目标,采用“法治教育+诚信教育”的解纷策略,庭前化解一起双方均为企业的建设工程施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工程公司向被告某建设公司承包某建设项目,完成项目施工后,建设公司尚欠工程公司13万元工程款未支付。为追讨被欠工程款,工程公司起诉建设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经承办法官调查获知,工程公司在起诉前曾反复与建设公司沟通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再三给予筹款宽限期,但建设公司从未兑现其作出的支付承诺。 为教育和警示建设公司端正态度,承办法官结合涉企解纷经验,对其法定代表人多次进行法治教育和诚信教育,阐明本案所涉法律法规及拒不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告诫其切勿存有侥幸心理。在释法析理的同时,承办法官结合真实案事例,从正反两方面向其解析重信守诺对企业运营和发展的重要性,帮助其明悉利害。 在法治教育和诚信教育的双重触动下,建设公司停止推诿并主动提出和解请求。经努力调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建设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向工程公司一次性付清所欠工程款及延期支付利息合计13.6万元。在承办法官全程关注和监督下,6月5日,建设公司在时限内将款项全额支付到位,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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