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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检察院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 作者:吴雯帆 刘金雷 郑梁 魏雨欣 记者王白如 时间:2026-07-01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昌江区检察院”)始终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聚焦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优势,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2023年以来,该院从严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食品安全犯罪,提起公诉12件19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15人。同时,该院围绕畜禽养殖、食品加工、市场流通及行政监管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排查,通过制发27件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行业乱象、完善监管机制,实现了打击犯罪与公益保护的一体推进,以精准高效的检察履职,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开展普法宣传

专项治理 全链条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

近年来,昌江区检察院持续加大食品安全领域打击力度,聚焦群众关切的肉类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2023年以来,该院从严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食品安全犯罪,提起公诉12件19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15人。

2024年11月初,丁某为让其饲养的肉牛能够增加瘦肉量,使用违禁药品盐酸克洛特罗(俗称“瘦肉精”)饲养肉牛并将肉牛出售。同年12月初,张某某从丁某处购进该批肉牛用于出售。

另查明,2023年8月底至2024年1月中旬,张某某为了能顺利出售未经检疫的牛肉,还非法购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38份。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丁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张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保障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该院刑事检察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食品安全案件往往线索隐蔽、链条复杂。昌江区检察院坚持深挖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全方位筑牢食品安全防线。2022年至2023年期间,余某某等三人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私设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经该院提起公诉,余某某等三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2年10个月不等。

办案中,该院深挖犯罪链条,发现余某某所购生猪是由某肉联公司胡某提供。胡某明知余某某私设屠宰点,仍向其大量供应未经检疫的生猪,为其非法经营提供货源,构成共同犯罪。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要求将胡某等相关人员移送审查起诉,目前该案已判决生效。

精准监督 用心筑牢民生“防护网”

食品药品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仅靠刑事检察部门远远不够。该院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履职,主动对接行政执法单位,建立食品安全领域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同时围绕畜禽养殖、食品加工、市场流通等重点环节,全链条排查风险隐患,推动相关单位整改行业乱象、完善监管机制,凝聚起多方联动、协同共治的保护合力。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是检察监督的重点领域。昌江区检察院立足辖区实际,持续关注校园饮食安全,推动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共同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高考期间,该院干警会同景德镇市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辖区考点昌江一中食堂,对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健康、配餐信息公开、厨房卫生、清洁消毒、食材采购储存、食品加工流程、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存放等环节进行全方位检查,督促学校及食堂负责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在个案办理基础上,该院注重深化长效治理,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末端处理”向“前端预防”延伸。2024年2月,针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存在摊贩违规使用生鲜灯导致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该院依法向有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行政机关回复后,该院干警前往农贸市场,对生鲜灯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见实效。

与此同时,该院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行动,聚焦农贸市场、社区团购、校园食品等重点民生领域,靶向排查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等突出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27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补齐监管短板。通过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辖区100余家食品经营者完成隐患整改,持续规范经营管理。

在司法办案中,昌江区检察院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刑事检察”协同机制,以法治力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025年2月,针对刘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该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及民事侵权责任,诉请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

近年来,该院聚焦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依法提出惩罚性赔偿、涉案食品处置、公开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累计主张惩罚性赔偿金70余万元,以高额追责大幅提升违法犯罪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多方联动 共绘食品安全“同心圆”

行刑衔接,是打通食品安全治理壁垒的关键一环。昌江区检察院联合景德镇市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共商食药安全领域行刑衔接机制,常态化开展线索移送、案件会商、信息共享。

在一次巡查中,景德镇市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童某某在卤制品生产过程中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其行为涉嫌犯罪,遂邀请昌江区检察院会商。该院经研判认为童某某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截至目前,该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3起,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决定不起诉2人,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建议行政机关对不起诉人行政处罚。

在个案办理之外,该院深挖行业性、普遍性治理难题,以个案监督推动行业整治,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排查、抽检与管控,实现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的效果。

“叔叔阿姨,买菜买肉多留个心眼,发现问题随时举报。”今年2月,昌江区检察院干警走进豪德社区,向群众宣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并接受现场咨询。

食品安全治理离不开公众参与。该院深入开展普法进市场、进商铺、进乡村、进社区系列活动,面对面普及食品辨识、安全消费、维权举报等知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与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该院畅通群众线索举报和监督渠道,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文/图 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 吴雯帆 刘金雷 郑梁 魏雨欣 记者王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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