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投稿邮箱:mailjxzfw@163.com
首页 | 头条 | 要闻 | 高层 | 政法 | 扫黑除恶 | 队伍建设 | 全国动态 | 市县动态 | 党风廉政 | 法学会 | 法院 | 检察 | 公安 | 司法 | 政法文化
中国长安网 江西政法网群: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丨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传统丨与历史同步伐、与时代共命运丨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
检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 > 内容
女子醉驾被查 串供称“等代驾”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 作者:江文峰 魏雨欣 记者王白如 时间:2026-07-28 浏览字号:[ ]

女子张某甲醉驾被查获后,为逃避刑责指使他人串供伪造“等代驾”假象,还刻意删除微信聊天记录企图掩盖真相。7月20日,记者从浮梁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通过侦查实验与电子数据恢复等手段还原案件事实,以危险驾驶罪对张某甲依法提起公诉;张某乙、郝某、邓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漫画/吴昊

女子醉驾被查获

2025年6月5日深夜,张某甲与妹妹张某乙、好友郝某聚餐饮酒。聚餐结束,张某甲驾车驶出地下车库,行驶100余米后靠边停下。恰在此时,夜查酒驾的民警将其当场查获。经抽血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随即被移送至浮梁县人民检察院。

面对讯问,张某甲辩称自己清楚酒驾违法,之所以驾车驶出车库,是因为地下车库信号差,无法预约代驾,只能先将车挪至路边。她声称,其本想预约代驾,却因醉驾后的错误操作误点了“打车”,发现后随即取消订单,并通过郝某联系张某乙,由张某乙联系了代驾司机邓某。

张某乙、郝某、邓某三人同步作证,均称被查获前已帮张某甲预约代驾,证词内容与张某甲供述高度一致。作废的订单、统一的证言,“等代驾”的说法似乎有理有据。

但是,当时张某甲停车位置紧邻执勤卡点,存在刻意停车躲避检查的嫌疑。为还原案件事实,检察机关建议侦查机关开展现场侦查实验。

“侦查实验+恢复数据”揭真相

侦查人员携带专业设备来到涉案地下车库,实地测试网络信号。办案团队模拟当事人当时的操作:打开手机,启动约车软件,输入目的地,点击下单。实验结果显示,车库内网络信号稳定,约车软件可正常下单预约代驾。

张某甲“无信号无法约车”的辩解,在客观数据面前不攻自破。但侦查实验仅排除了部分疑点,张某甲等人辩解仍未被彻底推翻。

同年9月4日,检察机关主动出击,开展补充侦查,将张某甲及证人张某乙、郝某、邓某分别约至检察机关逐一开展讯问、询问。面对检察官的追问,四人供述依然高度一致,却始终无法出示任何预约代驾的记录,统一解释是“个人习惯问题,相关聊天记录已删除”。

为还原客观事实、固定关键证据,检察机关要求侦查机关对张某甲、张某乙的手机数据进行恢复、提取。

恢复的数据成为戳穿谎言的关键铁证。聊天记录显示,所谓“事前预约代驾”全系编造。张某甲在案发后主动联系张某乙、郝某,三人商议统一口径,再由张某乙联系邓某,要求其配合作伪证。

面对完整闭环的客观证据,张某甲等四人终于放下侥幸心理,如实供述了全部事实。

经审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甲醉酒驾车,案发后不仅拒不认罪,还串通亲友伪造证据、妨害司法,主观恶性较大。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建议适用实刑。浮梁县人民法院采纳量刑建议,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甲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张某乙、郝某、邓某明知实情仍作虚假证言,干扰案件侦查,检察机关一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三人均被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文/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 江文峰 魏雨欣 记者王白如

主办单位: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 版权声明

备案编号:赣ICP备17006429号-1

声明:江西政法网 © 版权所有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