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龙南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借贷叠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复合型案件,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将“如我在诉”贯穿办案全过程,用心化解群众矛盾,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刘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现金方式将15万元借款出借给了刘某,借款到期后,刘某未按期归还借款。2025年刘某因病去世。原告为追回欠款,将刘某的妻子谢某、儿子一同诉至法院,要求继承人承担还款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波折不断。庭审中,被告抗辩案涉款项并非借款,而是原告与刘某之间的合伙资金,同时坚持“人死债消”的观点,拒绝承担还款责任。为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当庭联系案件见证人,其陈述的场景、细节均与原告表示吻合,证实借贷行为真实发生。 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被告才道出实际困境:刘某生前因病治疗背负大额外债,名下房产仍背负房贷,留下一位病体缠绕的母亲和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家庭经济负担沉重。 经过多轮沟通,被告谢某表达了还款意愿,但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存在现实压力。原告廖某也充分考量对方实际处境,作出让步,自愿放弃一半多的欠款,只需要被告支付欠款本金7万元,并自愿放弃借款利息。至此,该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践行“如我在诉”工作理念,站在群众立场换位思考,找准矛盾症结、灵活施策,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每一件民生小案上。下一步,龙南市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柔性调解高效、温和、修复关系的优势,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实质性化解矛盾争议,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
主办单位: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 版权声明
备案编号:赣ICP备170064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