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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启航新学期 护苗成长正当时——寻乌法院“开学第一课”护航青春助成长
来源:寻乌县人民法院 作者:潘亮均 王楠 时间:2026-08-31 浏览字号:[ ]

“同学们,我们今天不设讲台,就在这球场上围个圈,像聊天一样。”8月28日,寻乌中学高一新生的开学季,迎来了几位特殊的“老师”——寻乌县人民法院干警以法治辅导员身份走进校园,为高一新生带来一堂生动鲜活的“开学第一课”。

秋雨过后,室内球场内氛围热烈,法院干警与同学们围坐成圈,距离拉近了,话匣子也打开了。

“我国根本大法是什么?”“年满多少周岁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10道法律知识问答题接连抛出,涵盖宪法地位、未成年人保护、校园欺凌认定、网络侵权责任、刑事责任年龄等多个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点。同学们纷纷举手抢答,气氛热烈。答对的同学收获了法院定制的小熊玩偶,操场上笑声掌声此起彼伏。

问答环节过后,话题转向更深处。干警结合真实司法案例,为同学们拆解校园欺凌与网络霸凌的法律边界。某地初中生蔡某纠集多人围堵殴打同学并拍摄视频传播,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让在场同学神情凝重;13岁女生因遭网络诽谤陷入抑郁的案例,更让大家唏嘘不已。干警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学生欺凌的认定标准,并明确告知: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严重欺凌行为,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拳头解决不了问题,键盘也不是伤人的武器。”干警语重心长地说。

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今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法治辅导员以此为契机,从垃圾分类、保护野生动植物、节约资源等身边小事谈起,引导同学们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原来法律离我们这么近,连丢垃圾、省水电都有法可依。”有同学感慨道。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保护你们的铠甲。”活动尾声,干警向全体同学送出法治礼包,并寄语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知法、守法、用法,做有法律意识、有责任担当的新时代高中生。

此次普法小课堂是寻乌法院深入推进“法治护苗”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实践。近年以来,寻乌法院持续深化“法治护苗”行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作用,通过庭审观摩、模拟法庭、普法讲堂等多元形式,将司法关怀融入青少年成长全过程。下一步,寻乌法院将继续前移司法保护关口,创新法治教育载体,以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司法举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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