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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司法所工作的省级政府规章《江西省司法所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让大家知道司法所该“干什么” 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司法所工作的省级政府规章,《办法》的出台施行,对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全省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各地推进不均衡,部分司法所仍存在管理机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履职保障薄弱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治理质效提升。亟须通过立法固化工作规范、健全长效机制,为司法所依法履职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固化我省实践成果的制度创新。目前全国尚未出台专门规范司法所工作的专项立法,司法所工作缺乏法治依据。此次我省出台省级政府规章,有效填补了相关法治空白,系统梳理提炼了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将基层实践成果上升为统一制度规范,实现司法所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基层法治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 据介绍,《办法》不是“另起炉灶”,而是让大家知道司法所该“干什么”。同时,还坚持基层赋能。创新提出专业力量导入,根据需要组织律师、公证、仲裁等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司法所工作,鼓励法律明白人、心理咨询师、退休政法干警等到司法所提供志愿服务,多渠道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 明确司法所六大核心职能 《办法》全文共二十四条,围绕司法所管理体制、职能定位、履职规范、人员配备、工作保障等关键环节,贴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主要有三方面亮点。 《办法》明确司法所是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在乡镇(街道)设立的派出机构,确立“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保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乡镇(街道)配合管理、相关部门协同支持”运行机制。《办法》规定,司法所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推动司法所与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单位协调联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帮教衔接等工作。 规范职责履行。《办法》细化明确司法所六大核心职能。具体是: 1. 抓好多元调解,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协调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化解矛盾纠纷。 2. 规范社区矫正,落实调查评估、日常监管、教育帮扶、解除矫正宣告等工作。 3. 落实帮教衔接,助力帮教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4. 抓实法治宣传,重点抓好干部学法、村居普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基层法治文化建设。 5.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强基层服务站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指引服务。 6. 参与依法治理其他工作,参与行政合法性审查,协助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法治乡村建设和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 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司法所加强涉企法律服务,调解涉企纠纷,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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