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投稿邮箱:mailjxzfw@163.com
首页 | 头条 | 要闻 | 高层 | 政法 | 扫黑除恶 | 队伍建设 | 全国动态 | 市县动态 | 党风廉政 | 法学会 | 法院 | 检察 | 公安 | 司法 | 政法文化
中国长安网 江西政法网群: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丨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传统丨与历史同步伐、与时代共命运丨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
扫黑除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扫黑除恶 > 内容
“恶意索赔”!非法获利10万余元!曾某某被抓!
来源:昌江公安 作者:未知 时间:2026-08-31 浏览字号:[ ]

表面上,他是一名普通消费者

背地里,他靠“找茬”发家致富

短短两年

累计投诉举报300余次

狂“赚”10万余元

近日

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雷霆出击

成功破获景德镇市首例

“恶意索赔”型敲诈勒索案

犯罪嫌疑人曾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迷雾重重:看似“维权”,实则“软暴力”敲诈

这名嫌疑人的作案套路并不复杂高明,却极具迷惑性。他专门搜寻在食品销售环节存在标签标识不规范、资质不全等“瑕疵”的网络商家。一旦锁定“猎物”,便立即下单,静待收货。随后通过投诉举报、平台差评、网络曝光等“软暴力”,向商家施压索要“赔偿”。

不少中小商家经营多年,面对这把不见血的“软刀子”,许多选择“破财消灾”。而这,恰恰正中犯罪分子下怀——两年累计投诉举报300余次,非法获利10万余元。

与传统的“硬暴力”不同,这种“软暴力”隐蔽性极强。不靠打砸、不靠威胁,全程“软暴力”,精准拿捏商家的心理弱点,反复收割、高频作案。

以案释法:这不是维权,这是十类新型黑恶犯罪之一

看似“合法维权”的外衣下,藏着赤裸裸的敲诈勒索。这根本不是维权,是以举报为工具、以施压为手段、以敛财为目的的十类新型黑恶势力——恶意索赔!

什么是“恶意索赔”?官方界定为: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此次涉案的“恶意索赔”行为,绝非群众认知中的普通消费维权,而是国家明确重点打击的十种新型黑恶势力犯罪范畴!

雷霆出击:当天接线索,当天抓获,首案告破

接到线索后,在市局刑侦支队协调配合及相关警种的技术支撑下,专班通过综合信息研判,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及落脚点。当天下午18时许,办案民警精准出击,在某酒店将犯罪嫌疑人曾某某成功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该案的成功侦破,不仅是景德镇市首例“恶意索赔”型敲诈勒索案,更是向全社会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无论黑恶犯罪披上什么“马甲”、穿上什么“外衣”,公安机关都将利剑高悬、重拳常在,坚决做到露头就打、打深打透、除恶无尽!

警方提示:遭遇“恶意索赔”,切勿“花钱消灾”

如遭遇以打假维权为名、通过恶意投诉举报、差评施压等方式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行为,切勿为息事宁人私下赔付、妥协退让。应完整保存监控录像、聊天记录、投诉工单等全部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正常的消费维权受法律保护,但以牟利为目的、滥用投诉举报权利、通过“软暴力”手段敲诈勒索的“恶意索赔”,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主办单位: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 版权声明

备案编号:赣ICP备17006429号-1

声明:江西政法网 © 版权所有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