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今日关注 图片新闻 高层之声 权威发布 平安建设 各地动态  队伍建设 调查研究 正义之光 他山之石
法律生活 投诉中心 视频点播 法院天地 检察风云 警方传真 司法之窗 平安提示  在线访谈 领导简介
您的位置 首页 >调查研究
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2008-3-16 来源:江西政法网
【字号  打印 关闭 

    对犯罪嫌疑人讯问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规范检察机关办案等方面可以起到积极作用,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可以确保证据的可靠性、合法性,它是科技强检的必然趋势和发展方向。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目前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一年来对所办理的自侦案件全部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现结合该院办案中的实际,谈谈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中存在的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一、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侦查环节比较重视,审查逮捕和公诉部门重视不够。由于落实“规定”的主要任务在自侦部门,所以该项工作在侦查环节比较重视,而在审查逮捕和公诉阶段有些甚至只知道有这回事儿,但是应该怎么做、上级有什么要求却不了解。                                 

    2、资金不足,设备更新不上。该院资金缺乏,录音录像设备比较成旧,没有及时的更新,录音录像的声音、视频效果不是很理想。

    3、县看守所配套设施跟不上。看守所录音录像设施过于简略,一些基本的设备也相对缺乏。如无设备放置、无插座、阳光不充足等。

    4、技术人员培训力度不够。虽然对录音录像人员进行了培训,但并没有系统的进行,培训力度不够,导致技术人员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一些模棱两可或者培训课堂上未涉及的问题。

    5、录音录像操作程序过于烦琐。操作过程中必须经过填通知单、技术科受理登记、委派工作人员录音录像、做工作记录、盘子鉴封等步骤,程序过于烦琐,很大程序上影响了录音录像的操作效率。

    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产生问题的原因

     1、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有些工作人员重视不够,认为可有可无,想着以前没有进行录音录像案件也办了,或者是认识高度不够,不能从达到刑事诉讼证据标准的角度去从事这项工作,结果造成工作也做了,但是录和没录一个样,还浪费了人力物力。

    2、缺乏系统的培训。技术人员没有进行较完整有力的培训,导致在进行录音录像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会经常出现技术人员棘手的问题难以迅速得以解决,从而影响了同步录音录像的效率。 

    3、资金的有限。由于该院目前正在建办公大楼,所需资金庞大,再者基层院的资金本身就存在不足的问题,所以同步录音录像设施一直没有更进,设备比较成旧。

    三、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提高全体人员对 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重视。从思想上提高办案人员认识是正确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关键,尤其要提高审查逮捕和公诉部门的重视。办案人员不提高认识,执法规范将难以得到正确执行。 

    2、加大培训力度。对技术人员加强培训,注重培养干警在办案实践中学习,提高自身科技素质和操作技能。加强对办案人员和检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让办案人员互相交流办案体会、方法和技巧;通过观看同步录音录像方面有成效的检察院的办案录像资料,学习别人的经验。同时开展模拟演练,让办案人员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工作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尽快熟练掌握同步录音、录像的各项技能。

    3、加大资金的投入。同步录音录像是办案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可以有效的解决犯罪嫌疑人随意翻案,保证审讯过程更加的合法化等问题,因此院领导应高度重视录音录像的设施问题,加大资金的投资力度,不断更新我院的录音录像设备。

     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检察业务工作与科技发展相衔接的必然发展趋势,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也是对传统侦查方法的挑战,因此,贯彻落实相关规定,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和提升检察业务水平,需要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  陈力群)

 
(责任编辑: 王仁和
·上一篇文章:“检察建议”功效应进一步强化
·下一篇文章:没有了
 
图片新闻       更多>>
权威发布       更多>>
各地动态       更多>>

主办单位: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新华社江西分社赣ICP备05004819号 联系电话:0791-6826612 6801560 62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