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平安是赣州追赶与跨越的基础保障
——专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潘逸阳
一、赣州近几年经济社会始终保持较快速度的平稳发展,您认为政法综治工作起了什么样的作用?
潘书记:近年来,赣州市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一条主线,六个重点”的工作部署和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锐意进取,奋勇拼搏,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社会持续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提高,进入了最好最快发展的时期,赣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态势日益凸显。这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政法综治工作的保驾护航,离不开政法综治战线广大政法干警、综治干部的辛勤工作,离不开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实践中我们越来越深刻体会到,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离不开社会的长治久安。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把政法综治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谋划和部署。
二、您是怎么看待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这一重要论述的?在实际工作中又是如何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的?
潘书记: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重要论述,科学地阐释了发展与稳定的辨证关系,对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指导政法综治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当前,我们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相当复杂,既面临大好机遇,也遭遇严峻挑战。我们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难度明显加大。最近发生在拉萨的“藏独”分子打砸抢烧事件,“东突”分子企图在新疆制造空难的恐怖主义行为,都提醒我们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特别是今年我国将举办奥运会,改革开放迎来30周年,确保社会稳定更显重要。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市已步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必须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和谐有序。没有稳定,什么发展战略,什么远大目标都无从谈起。确保稳定,才能抓住和用好这个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才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才能妥善解决我们面对的各种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在实践中,为了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每季度召开一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对政法综治工作进行调度部署,全市“一条主线,六个重点”的工作部署中,和谐平安赣州建设就是重点之一。我们做到责任共担,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做到稳定共抓,把稳定工作的任务目标分解到部门,分解到基层单位,并落实到具体领导,让每一位领导同志都来关心、重视,并亲自抓稳定工作;做到政绩共考,建立健全了严格的考评机制,把社会稳定与发展经济都作为对各级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领导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赣州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综治工作“优秀地市”,荣获了全国首届综治“长安杯”,并连续11年被评为全省综治先进。取得这些瞩目的成绩,赣州都采取了哪些有针对性的举措?
潘书记:作为赣州市政法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对赣州市政法综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感到十分欣慰。这些成绩的取得,可以说明赣州的政法综治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这主要得益于我们牢牢把握和谐平安赣州建设这条主线,以和谐平安创建统领政法综治工作。全市各级党政坚持把深入开展和谐平安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保障工程和基础工程来抓,以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为目标,抓基层、夯基础、强打击、严防范,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推进和谐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在工作中,突出把严打整治作为关键环节,打防结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工作主抓手,减少对立,增进和谐;把加强社会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强化服务、提升水平;把强基固本作为基础保障,打牢基础、筑牢根基;把齐抓共管作为重要保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把长效机制建设作为重要目标,破解难题、创新创特,确保了我市和谐平安建设起步早、规格高、声势大、措施实、效果好。总的来说,抓好赣州的政法综治工作,领导重视、保障有效是前提;构建和谐、促进发展是目标;立足基层、夯实基础是重点;整合力量、健全机制是抓手;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是动力;强化队伍、提高素质是保障;一心为民、服务群众是根本。
四、您认为赣州今后的政法综治工作继续发扬成绩,为赣州发展保驾护航还要注意哪些方面?
潘书记:成绩只属于过去。今后,全市政法综治战线绝不能躺在成绩簿上裹足不前。党的十七大、全国“两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都对政法综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前不久,召开的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了今后工作的一个突出主题,就是在更高起点上践行科学发展观,奋力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这就要求全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更加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更加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尤其要结合正在进行的“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更加具体谋划科学发展的举措。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实现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公众安全感,为全市发展大局服务好。
具体来说,一是要改进工作理念。改变单纯就治安讲治安、就稳定抓稳定的思维定式,把政法综治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营造大平安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把和谐平安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强化各项保障,特别是人、财、物的保障。三是要强化力量整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在基层通过建立“和谐110”、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等方法,有效整合基层力量,构筑基层网络。四是要完善工作布局。按照“分步实施、分类管理、分层推进、整体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年年都有新举措、新发展、新成效。五是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五营造一促进”、“六不发生一满意”目标,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六是要落实责任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同时,要对政法综治干部格外关心,悉心培养,发挥主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