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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南康:对违法当事人实施现场宣传教育效果好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06 浏览字号:[ ]

  4月21日上午10时许,赣州市南康区汽车东站红绿灯路口,执勤交警正对路过的一名轻微违法当事人实施交通安全教育,并进行造册登记。这是南康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宣传教育阵地前移一线路口的一个缩影。

   据悉,该大队为切实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创新措施,在辖区每个重点路口都设立临时性宣传教育点,置放宣传桌椅和资料等,要求执勤民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指挥维护好路口路段的交通秩序,又抓好对过往交通违法当事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凡发现过往路口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对当事人一律进行现场宣传教育、并造册登记后方可放行。通过在路口对违法当事人实施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不仅可以有针对性地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性,而且能够提高当事人的受教印象,促进其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效果良好。(杨昌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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