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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法院打好执行组合拳 助力扫黑除恶“六清”工作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高安市人民法院 王斌 晏蒙晰 廖诚伟 时间:2020-12-12 浏览字号:[ ]

为全面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工作要求,确保“六清”清干净清彻底,深入推进“黑财清底·利剑追击”专项执行行动,高安市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统筹规划,内外联动,凝聚合力,创新方式方法,打好组合拳,推进执行攻坚,2018年以来,共移送执行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刑案件29件,执行完毕11件,终本10件,在执8件,执行到位金额797余万元。

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升站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黑财清底·利剑追击”专项行动视频会召开后,高安市人民法院分管执行的院领导、执行局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向院党组汇报,院党组在听取汇报后就决定立即召开党组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研究推进专项行动。院长(或委托分管副院长)每周召开“黑财清底·利剑追击”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每个案件的承办人在会上都要汇报自己承办案件进展情况,超过一周没有最新进展的要向领导小组书面汇报。对“黑财清底·利剑追击”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例如实物上缴财政部门难等问题,院长及分管院领导亲自带头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积极主动向市扫黑办、市委政法委专题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在市扫黑办、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针对“黑财清底·利剑追击”专项行动,印发了《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加强“涉案财产处置”一体化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正式红头文件。

落实包案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一案一策责任到人”原则,实行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台账制度,高安法院29件涉黑恶案件每件均有一个包案领导,每件均有一个工作专班,每件均制定进展表和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对涉“黑恶伞”案件做到件件有包案领导、件件落实到人、件件有执行措施、件件有执结时间。2020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在执行局执行干警有限的情况下,专门成立一个负责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办案团队。目前29起案件中执行完毕11件,终本10件,在执8件。

深挖黑财线索,铲除经济基础。建立立审执协作会商的工作机制,执行局指派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提前介入刑事审判部门移送执行的“黑恶”案件,就黑恶案件涉案财产名称、权属、来源、存放地点、价值等项目汇总造册。对生效判决的财产刑(重点是罚金和没收部分财产)的数额和追缴违法所得数额(要区分没收上缴国库和责令退赔)的情况进行汇总制表,由刑事审判部门和执行局建立交接表,逐案建立台账。执行部门充分运用走访调查、专项调查、悬赏执行、线索征集、三推送等措施,深挖彻查“黑财”线索,彻底铲除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经济基础。例如,高安法院执行的周某某涉黑案件中,执行法官通过深入到被执行人及亲属家中和村基层组织走访调查,发现并扣押了被执行人周某某一辆成色较新的车辆,在周某某案件的执行中获得了主动权。高安法院执行的涉黑恶案件均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房产、土地及车辆信息进行了查控或冻结,房产、车辆均已挂网拍卖,对被执行人均纳入了失信和采取限高措施。

探索实物上缴渠道,努力提升到位率。积极主动向市扫黑办、市委政法委汇报涉黑恶案件进展及存在的困难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市扫黑办、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高安法院和财政、国资委等单位就涉案财物实物上缴的可行性论证、制度架设、对接协调等方面进行充分研讨,并就化解实物上缴各自存在的问题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为贯彻“清干净清彻底”的要求和落实“黑财清底·利剑追击”专项行动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善意文明执行,体现法律温情。正确处理好“黑财清底”与依法保护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关系,对涉黑恶被执行人参股的企业不轻易采取冻结公司账户、扣押公司财产的强制措施,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稳定人心。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依法精准打财,促进“黑财清底”,又依法善意文明执行。高安法院执行的熊某某涉黑案件中,考虑到熊某某父母年龄较大,身体生病,无其他固定住处的情况,高安法院积极动员熊某某父母想办法筹措资金,争取将熊某某的唯一住房买下,即解决其生活住房问题又解决涉黑恶被执行人住房拍卖难的问题。

惩教相结合,加强正面引导。一方面通过向被执行人服刑监狱送达司法建议书的方式,建议在被执行人未履行罚金等义务的情形下不适用减刑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实地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或服刑地,当面释明涉黑恶犯罪危害及后果,争取教育、感化被执行人,引导被执行人或亲属主动缴纳罚金。高安法院执行的郑某某涉黑案件中,由于郑某某被判处刑罚时年龄较小,根本没有履行能力,高安法院积极联系其所在村的村委干部,成功劝说了郑某某的父母代为履行罚金9万元。高安法院执行的周某某涉黑案中,通过向其做生意的父母积极做工作,加之周某某的父母文化较高,成功引导周某某父母帮助周某某代缴完毕全部罚金,致使周某某罚金刑得以全部执行到位。

建立健全机制,坚持长效常治。在市扫黑办的大力支持下,印发文件将全市涉黑恶伞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场)的综治(平安建设)考核。同时高安法院将被执行人依户籍进行分类,按照属地原则,将案件信息推送至各乡镇(街道、场),要求各乡镇(街道、场)组织专人对被执行人家庭情况(重点是财产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摸排,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场)协助法院积极做好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思想教育工作,说服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主动履行罚金缴纳义务。被执行人罚金缴纳情况作为各乡镇(街道、场)年度综治(平安建设)主要考评内容。(高安市人民法院  王斌  晏蒙晰  廖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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