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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帮我解决问题。”近日,信丰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当事人向该院表示感谢。 2020年2月,村民肖某与邻居张某因宅基地引发纠纷和肢体冲突。经司法鉴定,肖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张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县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因肖某经传唤后拒不到庭,县人民法院裁定其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按撤案处理。
办案检察官了解有关情况 肖某对县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不服,于2024年11月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十分重视,并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在详细审查原案案情事实、多次听取肖某意见后,该院认为原案处理并无不当。遂向肖某释法说理,告知其诉求于法无据,无法得到支持。因肖某性情较为偏执,该院从肖某家属入手,争取得到肖某家属的支持。经多方做工作,肖某最终接纳该院处理意见。因肖某年岁已高,无固定工作和收入,家庭生活困难,该院为做实困难帮扶,于2025年1月对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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