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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葵,女,江西同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她从事律师工作14年,始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信执业,为当事人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所办案件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刘葵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目标,忠诚践行职责使命,力争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她热心参与公益活动,14年风雨兼程,将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当作己任,每年至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00次、开展普法宣讲18场、为企业免费提供法治体检12次,并多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每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她都积极组织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并参加宜春市妇联和省律协女工委组织的“春蕾妈妈”活动,为“春蕾女儿”捐资捐物;开展“雷锋志愿活动暨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关爱孤寡老人送温暖活动”等。因表现突出,曾荣获“江西省律师协会公益表现突出律师”“江西省律师行业公益突出律师”“宜春市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宜春市优秀党员律师”“宜春市公益表现突出律师”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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