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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柔性执法融化“执行坚冰”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 作者:李金祥 邓文廷 记者王白如 时间:2025-07-30 浏览字号:[ ]

今年以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山法院”)创新实施预处罚、预曝光、预审计、预移送和预修复为一体的“五预工作法”,以柔性执法融化“执行坚冰”,突破固化的惯性思维,为企业纾困解难。据悉,该院执行工作在高质量考核中以满分成绩位居全省第一,为企业纾困解难好做法成功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预处罚”即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向被执行企业发出“惩戒预警”,通过预留时间让企业“喘口气”的方式建立强制执行的“缓冲区”,以正式法律文书的形式划出依法执行的“警戒线”。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对涉企业执行案件共发出预拘留决定书65次、预罚款决定书85次、预失信处罚决定书269次,达到了督促执行的目的,彰显了司法权威,体现了司法温度。

珠山法院秉持“自动履行优先、强制执行紧跟”的执行理念,以执行措施威慑兜底,对有诚意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企业谨慎使用失信彩铃、法媒银曝光、抖音曝光和悬赏公告等刚性措施。“预曝光”既是善意的提醒,也是严肃的警告。

此外,该院探索“预移送”追究拒执罪、预移送破产及向纪检监察机关“预移送违法违纪”机制,深入推进信用“预修复”和自动履行的正向激励机制,通过及时采取屏蔽涉案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删除执行曝光内容以及发出《信用修复证明》等方式,重塑涉事企业和个人形象,为其提供“雪中送炭”式的司法扶持和“添砖加瓦”式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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