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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在桃江河畔共同组织“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共计投放18万余尾优质鱼苗。此次放流鱼苗的资金,全部来源于非法捕捞案件的生态损害赔偿款。 此前,信丰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案数名违法行为人违反信丰县禁渔公告,在桃江河流域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非法捕捞河鱼,并将渔获销售获利。办案过程中,信丰县检察院积极践行“刑事打击+生态修复”办案模式,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通过组织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一尾尾鲜活的鱼苗从众人手中跃入桃江河,为检察机关守护碧水蓝天的实践增添了生动注脚,有效弥补了非法捕捞行为对流域水生生物种群及生态平衡造成的损害。 今年以来,信丰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筹划并成功揭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该基地的建立,生动书写了以“有价赔偿”守护“无价生态”的检察答卷。 绿水逶迤,青山巍峨,碧空如洗。下一步,信丰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跟进监督生态修复实效,用好用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司法生态保护从“纸上”落到“水中”,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坚实检察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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