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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双鞋子只要五百元! 独家品牌福利机制!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至10月,被告人肖某为牟利,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阿迪达斯”“耐克”等品牌假鞋。 2023年9月初,肖某租用萍乡某小区商品房为工作室,聘请孙某、张某等人在微信上销售假鞋,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70万元,违法所得约65万元。2024年4月28日,肖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达170万元,违法所得达6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购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肖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退缴部分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肖某认罪、悔罪态度和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可以对其宣告缓刑。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 要选择正规渠道 以免买到劣质或假冒的商品 商家要以案为戒 诚信经营 切勿心存侥幸 触犯法律“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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