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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美容机构闭店而引发的退款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2024年,陈某、朱某分别在一家美容院消费9800元、10899元,用于购买美容项目,二人签字的客户服务单显示项目包含技术服务与护肤品,且后续多次到店接受服务。2025年3月,二人发现美容院装修换主,查询后确认店铺已注销,遂将美容院及原经营者李某诉至瑞金市人民法院,要求退还未消费款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李某辩称,二人所购服务已消费完毕,后续护理属免费增值项目,无退款义务,双方争执不下。 承办法官梳理证据细节并释明法律规定:赠送项目实质是消费对价的一部分,费用已分摊至付费项目成本中,并非真正“免费”。经法官耐心疏导,双方最终和解,李某当场返还部分款项,陈某、朱某申请撤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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