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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春袁州区法院在执行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迅速出击,通过近三小时的耐心调解,成功促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支付部分款项,一件长达两年未能执行到位的“终本”积案得以圆满化解,彰显了法院在“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中的执行力度与司法温度。 该案源于申请人宜春某汽车运输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易某、郭某(以下简称被执行人)之间的车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因被执行人未按约定自动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2023年,法院经多方查询,确认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然而,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对该案的关注,始终保持着与申请人的沟通。 突然有一天,申请人向案件承办人提供了被执行人的确切行踪线索,并请求法院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接到线索后,袁州区法院执行人员迅速驾驶警车赶赴现场,闻令而动、快速反应,面对突然到访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起初情绪较为抵触,反复强调自己是因运输生意不景气,今年收入微薄,履行能力有限,希望申请人能够予以减免部分债务。执行现场,气氛一度紧张。 “强制措施不是目的,实现债权、化解矛盾才是根本。”执行干警并未简单采取拘留等强制手段,而是敏锐把握住被执行人有沟通愿望却存有畏难情绪的契机,决定将重心放在疏导化解工作上。即刻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理、情多角度出发,一方面向被执行人严肃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保持执行威慑力;另一方面,也引导申请人客观看待被执行人当前面临的经济困境,理解其还款意愿。 经过近三个小时反复、耐心的和解劝导与释法说理,申请人同意在剩余款项上作出一定让步,被执行人也深刻认识到自身义务,承诺将尽力筹措资金。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通过现金及转账方式支付了93000元,并就剩余款项的履行达成了新的协议。这起陈年积案,在执行干警刚柔并济的努力下成功“清仓”。 执行该案的干警表示,案件的成功执结,是袁州区法院系统深入推进“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一个生动缩影。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依法规范“终本”管理,绝非一终了之;一旦发现新的线索,执行利剑必将迅速出鞘。同时,执行工作并非一味追求强制,更注重因案施策,将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体会到司法的温度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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