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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次身份证,大学生摇身变成2家公司股东
来源:丰城市人民法院 作者:未知 时间:2025-12-08 浏览字号:[ ]

不小心丢了次身份证

后来发现自己

成了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案情回顾

2017年1月5日,张三遗失了身份证。2025年,张三意外发现自己成为了甲、乙两家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还被登记为一家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该个体工商户所有者为李四。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张三常年在校园学习生活,从未签署过任何相关文件。身份信息被冒用,不仅严重威胁到张三个人信息安全,还给他的学习生活和未来职业发展带来了诸多潜在风险。因此,张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甲公司、乙公司和李四注销或变更涉及自己的工商登记信息。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张三遗失身份证后,三被告在其未参与、未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张三的身份信息用于商事登记。三被告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原告张三的姓名权,同时,商事登记应当基于真实的身份信息和意思表示,三被告的冒用行为违反了商事登记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原则。据此,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甲公司、乙公司和李四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注销或变更有关原告张三的工商登记信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法官提醒

大家务必妥善保管好身份证件

一旦遗失

及时挂失补办

若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

拿起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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