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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不晚!他主动联系法院偿“少年旧债”
来源:赣州经开区法院 作者:谢林宇 应涌泉 时间:2025-12-09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喂,是赣州经开区法院吗?我是王华(化名),19 年前的一个案子,我想主动履行赔偿。”​

近日,赣州经开区法院接到一通特殊来电,来电人王华主动提及一桩尘封19年的旧案,欲向当年的申请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

原来,2006年的一个周六,王华与好友严杰(化名,申请执行人夫妇的儿子)受邀共同前往朋友家庆祝生日。晚饭期间,二人均喝了酒。当晚22时30分许,王华从另一朋友处借来一辆二轮摩托车,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送严杰回学校,二人均未佩戴头盔,途中不慎撞在道路花坛上,造成车辆损坏,王华、严杰受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后,严杰因颅脑重度损伤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经调查认定,王华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严杰无责任。

案件诉至法院后,因案发时王华尚未成年,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向严杰父母赔偿经济损失7万余元。​

虽有法院生效判决,但这份因过失酿成的悲剧,却成了李光忠心中挥之不去的愧疚。成年后参加工作,王华始终牵挂着严杰父母的境况,“当年是我的过错让他们失去了儿子,这笔赔偿无论过多久都该给”。工作稳定后,他第一时间主动联系赣州经开区法院,希望能与严杰父母达成和解,弥补多年的亏欠。​

然而,因案件年代久远,申请执行人此前留存的联系电话早已成空号。为帮助王华完成这份“迟到的担当”,法院工作人员积极联动公安部门,查询找到了严杰父母现用的手机号码,成功为双方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此后,王华多次主动登门拜访严杰父母,带着满心愧疚诚恳致歉。考虑到自身工作刚稳定、收入有限,他如实说明情况,提出分期支付赔偿款的请求,同时郑重承诺:“以后我会把你们当作亲人,力所能及地照料你们的生活,替严杰尽一份孝心。”​

王华的真诚与坚持,渐渐打动了严杰父母。近日,在王华的主动邀约下,双方共同来到赣州经开区法院申请调解。严杰父母表示,看到王华多年来始终铭记过错、主动担责,态度诚恳又积极,心中的隔阂早已慢慢消解。最终,严杰父母自愿减免部分赔偿款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华一次性支付2万元后,其个人及监护人应承担的赔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一场迟到19年的履行,既是对逝者的告慰,也是对严杰父母的心灵慰藉,彰显了王华心中未泯的良知与担当。赣州经开区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搭建沟通桥梁,用耐心与温度促成双方和解,让公平正义在时光流转中从未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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