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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支付方式引争议,法院明确:直接转账子女亦合法
来源:赣州经开法院 作者:张磊 彭俊 时间:2025-12-16 浏览字号:[ ]

近日,赣州经开区法院成功办结一起因抚养费支付方式引发的执行案件。执行法官精准把握纠纷核心,耐心释法明理,化解双方矛盾,既保障了被抚养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温情。

该案申请人钟某与被执行人宋某此前就子女抚养费问题已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约定宋某需按每月10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每半年集中支付一次,款项转入钟某指定账户。然而,近日钟某却以宋某未支付抚养费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执行通知,宋某当即提出异议:“我从没拖欠过抚养费!”他表示,知晓钟某已重组家庭后,为确保每一笔抚养费都能直接用于子女生活,经与子女沟通确认,便将款项改为直接转入子女微信账户,并提交了完整的支付凭证及子女收款记录。双方就此陷入争执:钟某认为宋某擅自变更支付方式,违反调解书约定,不予认可;宋某则坚持,抚养费已实际交付被抚养人,理应视为履行完支付义务。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介入处置。一方面,细致核查宋某提交的各项证据,确认款项确实足额、按期转入子女账户;另一方面,围绕“抚养费的核心目的是保障被抚养人基本生活”这一关键,向双方展开释法明理。执行法官指出,抚养费支付方式并非绝对刚性,在不损害被抚养人利益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但调整过程需充分兼顾双方意愿与子女权益。

经过执行法官多轮耐心沟通,钟某最终认可了宋某的支付行为,确认款项已实际用于子女生活,双方就执行事宜达成一致。至此,这起争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既保障了被抚养人的生活所需,也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隔阂。

该案的妥善处理,不仅厘清了抚养费支付的核心原则,也传递了司法为民的温度。赣州经开区法院始终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理念,在处理家事纠纷时,既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又充分考量人情事理,以柔性调解化解矛盾,用法治力量守护家庭温情,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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