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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建议被执行企业,促工伤赔偿执毕
来源:贵溪市人民法院 作者:揭鸿鹏 甘兆扬 时间:2026-02-26 浏览字号:[ ]

2月11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和该院涉劳执行“三个加强”策略,通过为被执行企业提出务实建议的方式,成功执毕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为劳动者暖心维权。

申请执行人卢某原系被执行企业某劳务公司员工,其在工作期间遭遇工伤事故,经贵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后双方达成仲裁调解协议,由劳务公司赔偿卢某各项损失合计13万元。仲裁调解协议生效后,劳务公司仅履行了部分赔付义务,剩余7.5万元赔偿款一直未予兑付。催要无果后,卢某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劳务公司的银行账户,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阐明法律法规和执行政策。经教育劝诫,该法定代表人表示愿意履行剩余赔付义务,但其公司目前资金十分紧张,仅有账户内的数千元余额可供执行。

为寻找执行突破口,执行团队一方面督促和引导劳务公司据实反馈其财产线索;一方面对所获线索逐一进行核实。经核查,劳动公司承包的某项目已临近工程款支付日期。经研判后,执行法官结合涉企执行经验向劳务公司提出务实建议,建议其与项目发包方协商提前兑付工程款,从而兑清本案执行款。释法析理并晓以利害后,劳动公司法定代表人接受该建议,随后其多次赴发包方处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意见。2月11日,发包方将工程款汇至劳务公司账户内,执行团队随即依法全额扣划执行款并通知申请人卢某领款,本案执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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