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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开展“守护赣鄱文化瑰宝”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来源:江西检察 作者:未知 时间:2026-04-03 浏览字号:[ ]

为进一步巩固“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成效,更加精准服务高水平文化强省建设,省检察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守护赣鄱文化瑰宝”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住房城乡建设、文物行政部门职能作用,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为“十五五”时期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锚定重点精准发力

《通知》明确,聚焦长江、长征相关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赣江流域文化遗产保护,古道文化遗产保护,法人违法情形,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违法违规情形,消防安全领域违法情形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文物和文化遗产的突出问题等七个方面重点开展监督。同时,对2025年以来办理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案件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

细化步骤统筹推进

《通知》确定,专项监督活动分为部署摸排、全面推进、总结提升三个阶段。部署摸排阶段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调研摸排,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全面推进阶段要聚焦监督重点,深化执法司法协作,提高办案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力争办理一批有特色亮点、有影响力的高质效案件。总结提升阶段要注重提炼经验做法、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例,不断拓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路径,推动专项工作成果向制度治理成效转化。

深化协作抓好落实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要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举措,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要深化协作,提升监督质效,用活用好已经建立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要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特色亮点工作,广泛宣传专项活动进展和成效,扩大关注度和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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