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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法院:运输企业拖欠货款 执行法官速调促和
来源:贵溪市人民法院 作者:揭鸿鹏 甘兆扬 时间:2026-04-08 浏览字号:[ ]

4月3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护企暖企为导向,秉持“如我在执”和善意执行理念,全力回应企业诉求,快速执行和解一起双方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执行企业某运输公司向申请执行企业某供应公司购买货车配件后拖欠货款,经法院调处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运输公司分期向供应公司付清所欠货款5.6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因运输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供应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运输公司的银行账户,并对其法定代表人再三阐明法律法规和利害关系,要求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沟通劝导和调查核实,运输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十分紧张,同时其名下多辆货车的车险已临期,其大部分账户余额需用于续保车险。为保障运输公司正常运营及其货运车辆完成投保,认真研判情况后,执行团队在督促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尽力筹款的基础上,以为企业纾困解难和快速解纷为目标,积极组织双方协商兑付事宜,努力引导双方互谅,力求最大限度降低本案对双方企业经营的影响。

在执行法官用心用情的感化和调解下,双方于3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运输公司向供应公司先行兑付3万元,余款分期付清,本案从受理到化解仅用时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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