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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正值全省检察机关第十八个“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活动日,新余市检察机关走进辖区内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4·16双维护”活动,以高质效检察监督推动依法、文明、规范管理。
在看守所,检察人员深入监区等重点场所实地查看,详细了解被监管人员教育改造、医疗保障、饮食卫生等情况,通过现场检查与随机抽查,监督协助清查监室内可能存在的违禁品、危险品,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同时,面向全体在押人员开展法治宣讲,详细讲解在押人员在被监管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以及驻所检察室的工作职责。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60余份、“检察官约见卡”50余份,依法约见在押人员20余名,认真听取其诉求与建议,引导其依法维权、服从监管。此外,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还与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市看守所民警举行座谈,就日常监管、权益保障等工作进行沟通交流,推动监管执法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协同增效。
在社区矫正机构,检察人员开展集中法治宣讲2场,向1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系统介绍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监督中的职能定位,重点解读《社区矫正法》中关于报到、外出、教育学习、公益活动等监督管理规定,以及警告、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法律后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同时,通过查阅档案、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形式,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针对部分矫正对象反映的就业、民事法律纠纷等问题,现场解答法律疑问,畅通权利救济途径。 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被监管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维护了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下一步,新余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双维护”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与法治宣传,以精准检察履职,维护刑事执行的公平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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