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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省司法厅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立法工作调度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建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靖主持会议。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报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情况,省司法厅介绍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总体安排、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以及立法后评估工作安排,调度了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中的重点调研项目进展情况。与会人员围绕规划项目评估调整、专项清理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进行了交流发言,形成了工作共识,明确了工作方向。 会议要求,要不断增强工作的政治自觉,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高度,分类有序推进专项清理等工作,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不打折扣。要精准把握清理标准,对清理的四种结果,适用标准务必精准把握、严格落实。对该废止的予以废止,对该一揽子修改的注意系统性、协调性,对该适时修改的要明确研究方向和工作安排,对该继续有效的,必须经过严格审查。要压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履行好责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对照清理要求,逐件逐条梳理审查,提出清理意见和理由,确保清理工作既符合法治统一要求,又回应现实治理需要。要切实做好清理成果的转化运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并深入分析清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建立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东霞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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