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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充分秉持“如我在诉”理念,通过“细心倾听+真情劝导”的解纷策略,庭前化解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告孙某与被告金某均为职业司机,被告金某因自己的车辆大修,遂租赁原告孙某的车辆用于运输,两人约定了租车费用。租赁期满后,被告金某尚欠原告孙某车辆租用费7600元未支付。经催收无果后,原告孙某起诉被告金某,请求判决被告金某付清所欠租车费用。 为妥善解纷,立案庭承办法官在调解前细心倾听双方意见,原告孙某声言,对被告金某在租车价格已低于市场价的情况下仍拖欠车辆租金的行为深感不满,要求被告金某立即付清租金;而被告金某则表示,租车期间的运费尚未结算且自己目前经济紧张,希望能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还清所欠租金。 鉴于两人为多年好友且多次相互租车或借车,知晓双方情况和心声后,承办法官以双方互帮互助的经历和情谊为切入点,结合解纷经验劝导双方互解互谅,并对双方改进交流方式提出建议,引导双方进行良性沟通。经用心感化和积极调处,双方于24日对租车费用支付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本案画上圆满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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