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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检察:“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屏障
来源: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未知 时间:2026-04-27 浏览字号:[ ]

近期,针对不法分子以“赠送米面油”为诱饵诱骗群众办理实名电话卡、利用“猫池”设备接码操作牟取暴利的网络黑灰产乱象,全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成功办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司法刚性守护群众个人信息安全。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施某某、陈某某、林某某等人利用大量实名电话卡从事“跑卡密”“拉新”等违法活动,侵害公民个人信息,遂将该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固定公益损害证据,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复核涉案证据,精准认定电话卡数量、非法获利数额等,充分证实涉案行为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造成的危害后果。经查,2024年7月至2025年4月,施某某与陈某某等人非法收集并使用三千余张实名联通电话卡,利用猫池设备从事“跑卡密”“拉新”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7.4万余元。林某某为谋取利益,向施某某提供非法实名电话卡一千余张,非法获利3.4万余元。

结合案件危害后果、各被告人犯罪情节及获利情况,该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人施某某、施某某、陈某某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74283元;被告林某某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33717元。近日,全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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