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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日,江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召开了第二次会员大会,来自江西省人大法工委、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林业局、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以及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等单位推荐的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员和理事共110人参加了会议。大会由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世进教授主持。 大会表决通过了《江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和常务理事。大会选举新余学院副院长徐忠麟教授继续担任会长。选举刘纯光、吴胜、胡燕、赖长浩、方桂梅、李俊文、陈奇伟、王柱国、欧阳恩钱、甘黎黎、吴萍、胡炜为副会长,王世进为常务副会长。选举孟春阳担任秘书长。还聘任了黄智宇、陈幸欢和姜晓川三位法学博士为副秘书长。 徐忠麟会长在讲话中指出,感谢第一届理事会的理事和会员,特别是没有担任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的领导和同志为研究会的建设作出的贡献。新一届的理事会要带领全省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者继续发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徐会长在讲话中要求,全体会员和理事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理论宣传和研究,积极参与法律实践,打造全省生态文明法治共同体,为江西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理论力量、教育力量和实践力量。 |